一.教务处职责范围
1、教务处作为校(院)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,在校委(院党委)领导下,负有对校(院)主体班次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统筹、协调和监督的职责,并负责具体牵头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活动;同时,也是校委(院党委)组织各类教研活动的参谋、办事机构和负责主体班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;
2、负责与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、省人社厅等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,做好每年各主体班次的招生工作,并会同校内各相关部门做好学员的入学、毕(结)业等工作;
3、编制主体班次教学计划,负责教学管理,组织教学活动,维护教学秩序,研究教学规律;
4、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动态,向主体班次派遣教学联络员,及时反馈教学情况,推进教学改革,总结教学经验,检查教学效果,编辑《教学简报》;
5、根据各主体班次的计划安排,负责教材、资料、报刊的计划制定和发放等保障工作;
6、负责各主体班次学员的学籍管理等工作,建立和保管教学档案;
7、做好常规主体班次和省管领导干部轮训班、省级机关“876计划”培训班等专题班的组织实施工作;
8、负责外聘教师的邀请和校外人员旁听的接洽和管理工作;
9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。负责教师聘任、教师工作量统计、教学评估、教师试讲、教师进修以及组织优秀教学奖评选等工作;
10、完成校(院)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.内部设置及人员联系方式(传真:025-8338025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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